黑龙江三江沼泽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新闻公告
三江站数据申请表
作者: 三江站 更新时间: 2019-04-09


                  

                     三江站数据使用说明:


1、数据使用仅限于申请者所在课题组使用,不得复制,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将原始监测数据或者其衍生成果在计算机互联网上登载;

2、不得有偿或无偿转让数据,包括对这些数据进行了单位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换后形成的新数据。

3、使用方必须在使用监测数据所形成的成果的显著位置注明监测数据版权所有者(即:中国科学院三江平原沼泽湿地生态试验站)及数据产生者(即:中国科学院三江平原沼泽湿地生态试验站);

4、使用方在成果发表后半个月内,必须将使用三江站数据所形成的成果(论文或报告等)交三江站保存(含电子版与文本版)。

使用方主体资格发生变化时,应向提供方重新提出使用申请,并需重新签订使用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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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站数据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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